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泥工分项工程(砌砖、抹灰) 劳务分包招标公告

1.项目概况:本项目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。新建 12 栋,地上层/地下层 8、10、25/-1 ,总建筑面积暂定为:91219.73㎡,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暂定为 26522.99 ㎡;高层建筑面积暂定为 22318.74 ㎡;洋房建筑面积暂定为 41867.72㎡;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为510.28 ㎡。以上信息均为暂定值,以最终施工图为准。

2.项目地址: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凉水村二、四社;

3.工期要求:根据甲方要求;

4.招标内容:

4.1砌筑工程:

4.1.1各种砖砌体砖、砌块、砂、水泥、砂浆等为本分项服务所需的各种材料下车,材料场内水平及垂直运输、堆码(指定地点按规定要求摆放整齐),各种砌块的选配、砌筑、洒水润湿,与水电、设备安装等分包专业配合所有管、线、盒、槽、洞的留设以及门窗、洞口等部位多次收边、收口、补洞、灌缝、勾缝、清扫墙面、处理落地灰(含每天下班前落地灰回收二次拌和使用),预制过梁的制作、安放、交叉作业损坏的补修和堵砌施工洞,倒三角砖的预制,砌筑高度在3.6m以内的脚手架搭拆,乙方必须派有技术经验的专业测量人员,根据甲方提供的控制线(点),进行砌筑工程的测量放线工作,场地的清理、建筑垃圾运输至甲方指定垃圾堆放点。阳台、女儿墙、构造柱、压顶、圈梁、涉水房间反坎等所有二次砼构件的浇筑、养护;收捡落地砼及各楼层砼垃圾清理和运输至指定地点堆放,上述所有与混凝土有关的工作内容。

4.1.3甲方提供砌体材料、水泥砂石或砂浆或加砌块粘结剂、甲方提供物料提升机等大中型机具,超过3.6m砌筑高度脚手架租赁及搭设由甲方负责,除此之外的其他人工、材料、机具(如砂浆搅拌机(若需要)、料斗、水管、、铅垂仪、砖刀、灰桶等)均由乙方提供;

4.2抹灰工程:

4.2.1外墙抹灰工程:

(1)施工图纸(含图纸会审、设计变更、技术核定单及其他甲方指令)范围内所有外墙抹灰工程,包括但不限于基层清理找补、翻铺内外脚手架板、湿润基层表面、墙眼堵塞、冲筋打粑、拉毛甩浆、配合其他工种的预留、收边收口(门窗、洞口等)、调制砂浆,各种材料的水平垂直运输;

(2)甲方提供砂、水泥或砂浆、钢丝网、纤维网、阳角条等材料,其他所需机具和辅料均由乙方提供,均已包含在乙方的综合单价中。

4.2.2内墙抹灰工程:

(1)施工图纸(含图纸会审、设计变更、技术核定单及其他甲方指令)范围内所有内墙抹灰工程,包括但不限于基层清理、螺杆洞修补、材料浇水湿润、冲筋打粑、墙面拉毛甩浆或刮界面剂、钉挂钢丝网,门窗洞口收边收口,各种墙洞塞补,与水电、设备安装等专业配合所有管、线、盒、槽、洞多次修补,各种材料的水平垂直运输;

(2)甲方提供砂、水泥或砂浆、钢丝网、纤维网、阳角条等材料,超过3.6m所用脚手架租赁及搭拆,其他所需机具和辅料均由乙方提供,均已包含在乙方的综合单价中。

4.3因疫情原因,所需防疫物资由乙方自行采购,若乙方无法找到采购渠道,甲方可代为采购,费用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。

4.4甲方可调整乙方施工范围,乙方不得有异议,不得对未施工部分索取任何预期利润赔偿。具体的工程内容及部位均以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纸、实施方案及书面通知为准。

4.5乙方所有人员的住宿及伙食均由乙方自行安排,并承担相应费用。

5.暂估工程量:砌筑工程(7657.96m³),外墙抹灰工程(60132.46㎡),内墙抹灰工程(85770.594㎡);

6.标段划分:根据甲方要求;

7.质量要求:根据甲方要求且符合国家规范规定;

8.投标人资格要求:

8.1信誉要求:投标人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。

8.2业绩要求:完成过类似1个项目的承包;

9.招标文件获取:电子标书;

10.报名截止日期: 2020年3月10日;

11.报名时需提交:相关工程业绩证明(如相关工程合同原件);

12.联系人:雷文洋      联系方式:15680012808